服務學習
環境學院服務學習課程施行辦法於民國100年11月28日通過後,民國101年9月24日與民國102年12月09日再次修正。自資系大學部學生於畢業前,應依序修習與通過服務學習(一)與服務學習(二)課程,並完成本系服務學習時數之各項相關規定。 對自資系服務學習有任何問題,或需專人服務,請洽自資系助理莉莉 電話:03-8633335 e-mail:lily@mail.ndhu.edu.tw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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