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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指定甄試-考生與陪考人員注意事項。

以下訊息持續更新中,敬請考生與陪考人員務必配合與協助。。。(目前更新至2020年4月14日)

(一)  請考生主動通報旅遊史:
在考試當日前14天內 ,有境外旅遊史應主動通報。考生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無法參加第二階段甄試應於本校第二階段報名期間或報考學系(班 /組)甄試前1天盡速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請 及檢附相關文件相關申請 須知請參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應變措施,若為健康追蹤及自主健康管理者,則應全程配戴口罩並移至備用試場應試 。  ※相關疫情防治,請詳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頁 https://www.cdc.gov.tw/。 )


(二) 為配合量測體溫等防疫措施,請考生提前到達考場,並攜帶有效身分證件正本及考生健康關懷調查表(附件一),按學系網頁公告之報到時間及地點準時辦理報到 。若考生量測體溫正常 (額溫 <37.5 ℃)者,配發體溫合格識別貼紙 (體溫之標準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為準 ); 若額溫超過 37.5 ℃以上,會請考生填寫「非『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之自主健康管理對象聲明切結書」,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協助至備用試場應試 。


(三) 為防疫及健康之考量,建議考生自備並全程配戴口罩應試;另為避免考場因人員過度集中而發生交叉感染 ,請考生親友儘可能不要陪考 。若需要,陪考人員以1人為限制並填寫附檔之陪考人員健康人員調查,於協助考生完成報到後,敬請移動至本院戶外之家長休息區(環境學院1樓B側停車場)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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