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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規章辦法 
   
Q: 學生證不見了如何補辦?

A:

    本校自95年9月起本校採用「國際學生證」,請學生至本校網頁\行政單位\教務處\下載專區\表單下載\自行下載填寫「證明文件申請單」(一式三份),填妥後至行政大樓一樓中小企銀服務台繳費(200元/份),並將該申請書及彩色二吋相片一張(97學年度(含)以後入學者,則不用繳交照片)送交教務處註冊組承辦人於每週四寄往台北印製,二週後以電話通知學生領取。

註:英文姓名於新生入學時已由學生自行上網登錄,若忘記者可至東華首頁/在校學生/「學生學習履歷系統」中查詢;英文姓名務必與護照上英文姓名相同,若無護照者,則統一採用漢語通用拼音(中文姓名直譯的方式),姓在前,名在後,全部大寫,格式範例如下:陳心怡 拼成 CHEN, SIN-YI(請務必輸入半形英文字母及逗號,另外姓氏的逗號後請務必填上一個空格),可查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址:WWW.BOCA.GOV.TW 點選\服務專區\護照外文姓名拼音參考\國語羅馬拼音對照表;若須修改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若尚有疑問請電話洽詢自資系03-863-3267、教務處註冊組03-863-2111~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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