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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規章辦法 
   
Q: 怎麼辦理退學?

A:   

一、因個人因素自動申請退學之學生—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或自教務處網頁 (本校網頁\行政單位\教務處\下載專區\表單下載\學生休退學申請表)下載學生休退學申請表,並依申請書上離校手續程序先由各系所核章辦起(p.s.大學部學生應請家長或監護人在表格內家長同意簽名處簽章)。

二、勒令退學之學生(如:逾期未註冊、休學逾期未復學、學業成績不及格達退學標準、操行成績不及格、修業年限屆滿依規定延長年限仍未修足學分等)—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或自網頁下載學生休退學申請表(本校網頁\行政單位\教務處\下載專區\表單下載\學生休退學申請表),並依離校手續程序先由教務處註冊組核章辦起(請參閱東華大學教務處首頁\公告事項\教務規章\學則第三十條(大學部)、六十三條(研究生))。

若尚有疑問請電話洽詢自資系03-863-3267、教務處註冊組03-863-2111~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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