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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規章辦法 
   
Q:學生每學期辦理休學時程?

A:

    在學生每學期註冊前辦理(免繳學雜費)或註冊後至學期末考試前一週辦理之(依規定比例計算退費金額)(請參閱東華大學教務處首頁\公告事項\教務規章\學則第二十六、二十七條)。休學學生,應在休學期滿前一個月,具函申請復學(復學申請書已併同休學證明書寄發給學生),未申請復學者,以退學論。

    若尚有疑問請電話洽詢自資系03-863-3267、教務處註冊組03-863-2111~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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