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本校生選修他校課程:應依他校選課期限及規定辦理外,並於本校每學期開始上課後1週內持已完成手續的校際選課單送本校各該系、所、學位學程及教務處課務組辦理登 記。 2.外校生選修本校課程:外校學生須先取得原肄業學校之書面同意,於本校每學期開始上課後1週內完成申請選課登記手續,並於本校加退選期間自行上網選課,逾期不予受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