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誠徵專任副教授1名
一、徵聘類別:專任副教授以上1名。 二、資格條件:國內外博士學位。 三、擬開授課程規劃:地球科學概論(學士班核心課程)、板塊構造學(學士班專業選修課程)、地球科學儀器分析(學士班專業選修課程)、構造地形學(碩士班課程) 四、專長領域:地球物理、地震、防災及地球科學相關領域,副教授或相當經歷以上。國科會正規劃推動「台灣地震科學研究中心」,本職缺將負責於本校規劃成立台灣東部地震科學研究中心。 五、擬聘年度:民國101年8月(101學年第1學期)起聘。 六、檢附資料: (除推薦信與成績單必須由傳統郵寄外,其他資料可以電郵傳送word、pdf檔),以電子郵件傳送後請來電確認。 1.含照片、著作目錄履歷表、本校提聘單(如附件檔案)。 2.學經歷證明:含副教授證書、學經歷證件(含學位論文)【國外學經歷另須檢附:國外學歷證件、歷年成績單、國外經歷服務證明需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蓋驗證戳記及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位送審教師修業情形一覽表(持博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16個月;碩士、博士學位同時修習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24個月)、歷年入出境紀錄(請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申請人為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各1份。 3.最近五年內著作。 4.推荐信函三封,由推薦人直接寄出。 5.其他有助審查資料。 ※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七、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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