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學年度入學之研究生請於5月20日前繳交指導教授同意書
99學年度入學之研究生請於5月20日前繳交指導教授同意書
依據本系碩士班休業要點第六條規定:
論文指導:
(一)碩士生應於入學後第一學年結束前,提出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送系、院核備。
(二)碩士論文指導教授以本系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擔任為原則,特殊狀況須以書面向
系務會議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系外教師方得擔任指導教授。
(三)碩士生變更指導教授,需提出書面申請,經原指導教授、新指導教授及系主任同意
後始得變更。
◎壽豐校區同學請繳交至壽豐校區工學院E409系辦公室劉芳伶小姐
◎美崙校區同學請繳交至美崙校區科學館216辦公室夏懿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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