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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環境學院第二次公開徵求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系主任候選人

國立東華大學環境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第二次公開徵求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系主任候選人

(根據自資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6月11日第2次會議決議,再次公告)

 一、申請人應具備下列條件:

  1. 具副教授以上資格。
  2. 具前瞻之教育理念及領導溝通能力。
  3. 具優良之學術成就。
  4. 其他資格與條件均應符合大學法之相關規定。

二、有意申請者請備妥下述資料:

  1. 履歷表(含學經歷及著作目錄)。
  2. 對本系未來發展理念之簡述。
  3. 推薦信三封以上。

三、 前述資料請於民國 101 625週一)下午5點前以郵寄或親送方式交至974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號「國立東華大學環境學院 自資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恕不接受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之參選資料。

四、 申請人如非本校專任教師,若遴選通過仍需依本校新任教師聘任程序送審,以取得本校專任教師之資格。

五、  聯絡人:東華大學環境學院  沈瑞筠小姐  聯絡電話:03-863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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